關于舉辦2024年 “挑戰杯”吉林省大學生
創業計劃競賽校賽的通知
各學院團委、全體同學: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聚焦為黨育人功能,從實踐教育角度出發,引導和激勵學生弘揚時代精神,把握時代脈搏,通過開展廣泛的社會實踐、深刻的社會觀察,不斷增強對國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學知識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響應省委“創業奮鬥‘就’在吉林”的号召,提高青年創新、創意、創造意識,提升創業就業能力,為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和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吉林篇章貢獻青春力量,按照團省委、省科協、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學聯《關于舉辦2024年“挑戰杯”吉林省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的預通知》要求,現開展我校2024年“挑戰杯”吉林省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校賽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為确保校賽順利進行,校團委拟聯合學校相關部門成立組委會,對申報作品進行征集、初評及推薦工作。
二、參賽對象
全體在校本科生、碩士研究生(不含在職研究生)
三、賽事安排
(一)競賽分組
大賽聚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設置五個組别:
1.科技創新和未來産業:突出科技創新,在智能制造、人工智能、信息技術、生命科學、新材料、軍民融合等領域結合實踐觀察設計項目。
2.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在農林牧漁、旅遊休閑、城鄉融合等領域,結合實踐觀察設計項目。
3.城市治理和社會服務:圍繞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聚焦“數字吉林”建設,結合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手段,在政務服務、消費生活、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金融與法律服務、教育培訓、交通物流、人力資源等領域,結合實踐觀察設計項目。
4.生态環保和可持續發展:圍繞可持續發展戰略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标,在環境治理、可持續資源開發、生态環保、清潔能源應用等領域,結合實踐觀察設計項目。
5.文化創意和區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緊密圍繞“一帶一路”、京津冀地區、長三角地區、成渝地區及粵港澳大灣區、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中韓(長春)國際示範區等經濟合作建設,在工業設計、動漫廣告、體育競技和國際文化傳播、對外交流培訓、對外經貿等領域,結合實踐觀察設計項目。
(二)賽程安排
大賽設為院賽、校賽、省級推報三個階段。
1.院賽(即日起至4月20日)。各學院按本通知和“挑戰杯”章程有關規定擇優推出本學院參賽作品參加校賽。各學院推報總數為1—3件,其中每個賽道(組别)推薦不超過2個項目。每個參賽項目隻可選擇一個賽道(組别)參賽,不得多報兼報。
2.校賽(4月下旬)。各學院于4月21日16:00前完成相關材料報送工作。同時以學院為單位填寫2024年“挑戰杯”吉林省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作品彙總表》(附件2)發送至郵箱: @163.com。
3.省賽推送(4月26日至6月)。最終學校推送不超過20件作品參加省級初賽和決賽,并于6月中旬進行總結表彰。
四、評審要點
突出實踐導向,在考察項目商業價值的基礎上,更加注重考察學生了解社會現狀、關注社會民生、解決社會問題的意識、能力和水平。具體包括項目的社會價值、實踐過程、創新意義、發展前景和團隊協作等方面。
五、申報要求
(一)作品賽道
共分為5個賽道分别進行評審,分别是:科技創新和未來産業;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生态環保和可持續發展;文化創意和區域合作。參賽項目可根據本項目應用方向選擇其中一條賽道進行參賽。
(二)提交材料
1.書面評審階段:評審内容由參賽項目PPT、介紹視頻、創業計劃書、其他佐證材料等四部分組成。各項評審材料所占分值:PPT70%,介紹視頻20%,計劃書及相關佐證材料10%。
①參賽項目PPT:PPT轉成PDF文檔格式提交,PDF文件頁數要求為20 頁以内(含封面、封底)。
②參賽項目視頻:視頻時長5分鐘以内,視頻格式為MP4。
③參賽項目創業計劃書:計劃書樣式、字數不做統一要求。
④參賽項目其他材料:項目其他介紹材料、相關成果證明、支撐材料等壓縮為一個PDF格式文檔,作為佐證材料提交。
2.現場評審階段(另行通知):入圍省賽的項目參加現場評審,現場評審内容由項目團隊路演、評委問答兩部分組成。
(三)參報要求
申報參賽的項目必須是距競賽終審決賽當年6月1日前兩年内完成的創業計劃項目或社會實踐活動成果(所有作品展示内容及佐證材料須為2022年6月之後産生)。每個參賽項目學生團隊人數不超過10人,每個團隊或個人限申報1個項目(含主要負責人和團隊成員),作品指導教師職稱不限,每件作品最多不超過3位指導教師,指導教師指導參賽作品數量不限。
(四)信息修改
作品推報省賽後,無特殊原因項目題目、賽道(組别)、團隊成員、指導老師等信息不得修改。
(五)隐藏個人信息評審說明
書面評審階段,作品封面、文字内容、圖片、附件、佐證材料、科研成果、專利、發表論文等材料中所涉及的學校名、指導老師姓名等相關信息需全部隐去(參賽學生姓名不需隐去)。現場評審階段不做隐藏個人信息要求。
(六)資格審查說明
參賽作品中所有研究成果及佐證材料,原則上應保證以學生為第一作者(第一成果所有者)。教師科研成果包裝成學生項目的,均視為嚴重違規行為。參賽作品在公示環節,知情公衆如發現作品不符合申報要求或者存在嚴重違規行為,将嚴肅對待,一經查實取消作品參賽資格。
六、獎項設置
競賽項目設金、銀、銅獎,根據校級競賽結果評定,推報項目參與吉林省賽。同時,設學院優秀組織獎,綜合各院項目獲獎情況、院賽組織情況,及學院項目申報情況等評定。賽後将對獲獎作品、優秀指導教師及優秀組織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并頒獎。
七、工作要求
1.聚焦主責主業,強化實踐育人。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為黨育人職責,響應省委“創業奮鬥,‘就’在吉林”的号召,将創業計劃競賽作為帶動我校廣大學生投身社會實踐、深入了解國情社情、提升社會化能力、提升就業創業能力的重要載體,切實增強工作實效,服務我校學生就業發展工作大局。
2.積極改革創新,做好賽事組織。要準确把握大賽的功能定位,切實轉變工作理念,更加注重實踐導向,更加注重資源下沉,更加注重将“結果導向”轉變為“過程導向”。創新方式,精心組織。要成立競賽組織機構,落實人員,制定方案,舉辦與大賽銜接的院級賽事,做好組織宣傳,引導廣大學生積極參與。要認真學習研究國賽、省賽的《章程》内容,準确理解和把握競賽規則,避免出現違反競賽規則的情況。要準确把握時間節點,盡早完成項目報名、審核、推薦工作。
3.完善制度機制,優化服務體系。要建立學生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培育能力強、素質高的指導教師隊伍,對參賽者進行培訓和指導,幫助大學生做好創業計劃設計和職業生涯規劃的有機銜接,為順利實現就業創業提供服務。
4.加強宣傳引導,穩步提質增效。積極做好競賽宣傳動員,廣泛借助各類媒體手段,營造關注理解、支持學生投身創新創業的社會氛圍,提升賽事的社會影響力與品牌傳播力,繼續擴大賽事覆蓋。
附件:1.《“挑戰杯"吉林省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章程》
2.《2024年“挑戰杯"吉林省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校賽作
品彙總表》(另附)
共青團吉林外國語大學委員會
2024年4月10日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競賽設立領導小組, 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的有關人員組成。
第七條 競賽設立組織委員會,由主辦單位、支持單位、承辦單位有關人員組成。組織委員會設主任、副主任若幹名。
第八條 組織委員會的職責如下:
1.審議、修改競賽章程;
2.籌集競賽組織、評審、獎勵所需的經費;
3.議決其它應由組織委員會議決的事項。
第九條 組織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負責按照組織委員會通過的章程組織競賽活動并向組織委員會報告工作。秘書處設秘書長、副秘書長若幹名,由主辦單位、承辦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
第十條 競賽設立評審委員會,由組織委員會聘請相關領域專家學者、政府部門負責人、國有企業負責人、媒體工作者、社區工作者、基層優秀青年代表、企業家群體等組成。評審委員會設主任、副主任和評審委員若幹名。
評審委員會經組織委員會批準成立,有權在本章程和評審規則所規定的原則下,獨立開展評審工作。
第十一條 評審委員會職責如下:
1.在本章程和評審規則基礎上制定評審實施細則;
2.接受對參賽項目資格的質疑投訴并進行判定;
3.審看參賽項目,與作者進行問辯;
4.确定參賽項目獲獎等次。
第十二條 各高校須根據自身實際,逐步舉辦與省級競賽接軌的屆次化的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各校團委聯合校内相關部門設立本校組織協調委員會和評審委員會,負責校級競賽的組織協調、參賽項目資格審查等有關工作。
參賽資格與項目申報
第十三條 普通高校學生:在舉辦競賽決賽的當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冊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類普通高等學校在校專科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不含在職研究生)可參加。碩博連讀生、直接攻讀博士生若在舉辦競賽決賽的當年6月1日前未通過博士資格考試的,可以按碩士研究生學曆申報作品;沒有實行資格考試制度的學校,前兩年可以按碩士研究生學曆申報作品;本碩博連讀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對應本、碩申報。博士研究生僅可作為項目團隊成員參賽(不作項目負責人)、且人數不超過團隊成員數量的30%。
職業院校學生:在舉辦競賽決賽的當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冊的全日制職業教育本科、高職高專和中職中專在校學生。
第十四條 參賽項目基本要求:參賽項目應具有較高立意,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政策導向;應為參賽團隊真實項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産權,不得借用他人項目參賽;存在剽竊、盜用、提供虛假材料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一經發現将取消參賽相關 權利并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已獲往屆“挑戰杯”中國大學生創業計劃競賽、“創青春”全國大學生創業競賽、“挑戰杯——彩虹人生”全國職業學校創新創效創業競賽全國金獎(特等獎)、銀獎(一等獎)的項目,不可報名本屆競賽。
第十五條 參賽項目的申報條件。聚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理念,圍繞國家發展戰略需求,設置五個組别:
1.科技創新和未來産業:圍繞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動數字經濟健康發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術、大數據、人工智能、生命科學、新材料、軍民融合等領域,結合實踐觀察設計項目。
2.鄉村振興和農業農村現代化: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在農林牧漁、電子商務、鄉村旅遊、城鄉融合等領域,結合實踐觀察設計項目。
3.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圍繞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聚焦“數字吉林"建設,結合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手段,在政務服務、消奏生活、公共衛生與醫療服務、金融與财經法務、教育培訓、交通物流、人力資源等領域,結合實踐觀察設計項目。
4.生态環保和可持續發展:圍繞可持續發展戰略,在環境治理、可持續資源開發、生态系統保護等領域,結合實踐觀察設計項目。
5.文化創意和區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緊密圍繞“一帯一路“和京津冀地區、長三角地區、成渝地區及粵港澳大灣區、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中韓(長春)國際示範區等經濟合作建設,在工業設計、動漫廣告、體育競技和國際文化傳播、對外交流培訓、對外經貿等領域,結合實踐觀察設計項目。
第十六條 參賽形式。以學校為單位統一申報,以項目團隊形式參賽,每個團隊人數原則上不超過10人,每個項目指導教師 原則上不超過3人。對于跨校組隊參賽的項目,各成員須事先協商明确項目的申報單位,各省級組織協調委員會最終明确項目的申報單位。省賽報名截止後,隻可進行人員删減,不可進行人員順序調整及人員添加。
參賽項目涉及知識産權的,在報名時須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發明創造或專利技術所有人的書面授權許可、項目鑒定證書、專利證書等。
對于已工商注冊的項目,在報名時可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含單位概況、法定代表人情況、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股權結構等材料)。已工商注冊項目的負責人須 為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法定代表人在通知發布之日後進行變更的不予認可。
參賽項目可提供項目實踐成效、預期成效等其他相關材料(包括項目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帶動就業情況等)。
第十七條 參賽項目涉及下列内容時,必須由申報者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材料,否則不予評審。
動植物新品種的發現或培育,須有省級以上農科部門或科研院所開具證明。
對國家保護動植物的研究,須有省級以上林業部門開具證明,證明該項研究的過程中未産生對所研究的動植物繁衍、生長不利的影響。
新藥物的研究,須有衛生行政部門授權機構或具有同等資質機構的鑒定證明。
醫療衛生研究,須通過專家鑒定,并最好附有在公開發行的專業性雜志上發表過的文章。
涉及燃氣用具等與人民生命财産安全有關用具的研究,須有國家相應行政部門授權機構的認定證明。
第十八條 原則上每個學校選送參加省級比賽的項目總數不超過20件,其中,每個組别至多報送6件;每人(每個團隊)限報1件;每個參賽項目隻可選擇參加一個組别,不得兼報。
展覽、交流、培育
第十九條 競賽組委會将在競賽期間組織多種形式的交流、展示等活動,豐富競賽内容。
第二十條 競賽組委會擁有組織轉讓及孵化獲獎項目的優先權。成果産權及利益分配由推報學校和作者協商确定。競賽組委會可結集出版競賽獲獎項目。
第二十一條 在每屆競賽舉辦期間,組委會将舉辦參賽團隊培訓、交流,對競賽中湧現出的優秀項目加大培育力度,加強項目指導。
獎勵支持
第二十二條 競賽設金獎、銀獎、銅獎,分别約占省級競賽獲獎項目的15%、25%、60%。
第二十三條 競賽設高校集體獎,以學校為單位計算參賽得分并排序評選,依此評出“挑戰杯”“優勝杯 ”,最高榮譽“挑戰杯”設兩個,分别授予總分第一名的普通高校和職業院校。其中,金獎項目每個計100分,銀獎項目每個計70分,銅獎項目每個計30分。每校以所有獲獎項目計算總分,如遇總分相等,則以獲金獎的個數決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類推至銅獎。根據校級初賽組織動員情況、操作實施情況、推報項目評審意見、省級決賽獲獎情況等指标綜合評定,确定優秀組織獎通報表揚名單。
第二十四條 參加省賽終審決賽的項目,确認資格有效的,由組織委員會向作者頒發證書。
附則
第二十五條 競賽結束後,對獲獎項目保留一個月的質疑投訴期。若收到投訴,競賽領導小組将委托主辦單位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經調查,如确認該項目資格不符者,取消該項目獲得的獎勵,通報組織委員會成員單位;并視情節給予 所在學校取消參賽資格或其它處罰。
競賽組委會不接受匿名投訴,将保護實名投訴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自組織委員會通過之日起生效,由競賽主辦單位及組織委員會秘書處負責解釋。